(八)重大疾病:
申请类型:职工因患有市政府公布列入社会就医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(恶性肿瘤,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、腹膜透析,再生障碍性贫血,红斑狼疮,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)提取住房公积金的。
申请条件:按时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。
补充说明:
(1)经管理中心办事处(营业网点)审核,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、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,办事处(营业网点)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、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,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;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,办事处(营业网点)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。
(2)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(营业网点)前台实际审核为准。